DCCF 團契回顧「愛仇敵的勇氣」

 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;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”

馬太福音 6:14-15

‪開始分享前,我們想要先分享一個見證,一個饒恕的故事。柯麗·特恩·鮑姆(Corrie ten Boom)生於一位鐘錶匠人的家裡,他們同時也是基督的宣教者。二戰時期,他們作為荷蘭人並不會受到直接的迫害,所以他們在家裡築起一堵假牆,用來收留避難的猶太人。可是他們的鄰居卻告發了他們,納粹也因此上門逮捕了他們,然而藏匿在他們家的猶太人卻安然無恙。

後來她和姐姐被送進到一個集中營。她爸爸被捕後就死了,她的姐姐也在集中營裡被虐待致死。好在後來因為一個文書的錯誤,Corrie不小心被放出來,但此時她已經是孤身一人了,沒有一個親人可以依靠了,她沒有辦法放下心裡的恨,是背叛她家的鄰居,還有在集中營虐待他們的人。

開始的時候,當她知道那個鄰居怎樣背叛他們的時候,她對那個人懷有極大的仇恨,甚至是殺人的仇恨也存在她的心裡面,當她帶著仇在心理面,沒有令自己好過一點哦,反而讓自己身心痛苦。

但她姐姐教導她,要學習神的樣式,去憐憫和寬恕。

她明白到那個鄰居的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。但是Corrie恨他的時候,其實也在用自己的舌頭和思想謀殺了這個人。所以,在神面前都是罪惡。那天晚上,她祈求上帝來幫助她去原諒那個鄰居和她自己。在上帝面前,面臨著與鄰居一樣的審判。在原諒的過程中,她發現自己也很平靜。

那後來,她有寫信給這個人,告訴他,她原諒她了,雖然這個鄰居最後是被判處死刑的,但他回答說:“你能原諒我真是一個偉大的奇蹟,因為他心裡也很內疚,他曾說過,’耶穌,當你在你的追隨者心中給予這樣的愛時,我就有了希望。

二戰結束後,她繼續到處傳福音,鼓勵人放下仇恨,用愛來寬恕那些曾經傷害自己的人。

有一次,她在德國傳講「饒恕」的話時,聚會完後,有人向她走來。眼前這個人,她沒有辦法忘記,因為當年他是其中一個在集中營將她姐姐虐死的人,那個時候,集中營的回憶湧出來。

可是,那個人走到她面前,說「神原諒我們所有的罪行,但是我還是想親耳聽到你說這一句話。」 對方伸出了手。 「你能原諒我嗎?」 這一刻,她的內心掀起了巨大的掙扎(zhēngzhá)。

她心想:「就算 神原諒世上所有人,我也絕對無法原諒他!」
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 。」(馬太福音543

我們可以問自己一句,“誰是我的仇敵? “,我們也必然得到類似的回答——不是誰是我們的仇敵,而是當我們心存恨意的時候,就把別人變成我們的仇敵!所以耶穌的誡命是“愛人如己”,便是讓人成為自己的鄰舍;而若是心中記恨,也讓人成為自己的仇敵。

「因為,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(約翰一書2:16

我們的仇敵只有三個:老我的私慾,敗壞的世界和撒旦。

其實歸根究底,真正的仇敵只有一個——撒旦。他基本上不親自上陣,而是使用我們的老我的罪和這敗壞的世界來攻擊我們。當神揀選我們,救贖我們,給我們尊貴的兒子的名份後,我們的仇敵就不再是任何“人”。 “任何人”,都是我們要去愛的“鄰舍”,惟有撒旦一個,才是我們的仇敵,他的武器,就是罪。

誰是我的仇敵?我們也必然得到類似的回答——不是誰是我們的仇敵,而是當我們心存恨意的時候,就把別人變成我們的仇敵!愛人如己,讓人成為自己的鄰舍; 心中記恨,也讓人成為自己的仇敵。

“你們聽見有話說:‘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’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;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什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?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”(馬太福音543-48

基督在人本來難以達到的道德標准上再加碼,要人登上一種人根本達不到的標準,成為不可能的任務——“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”。這實在太難了!本來應該恨的人,卻要去愛;本應詛咒的人,反要為他禱告;這根本顛覆了人的正常情感,是人永難做到的,但基督卻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做到了。但耶穌並沒有隻是簡單地丟下誡命,讓我們自己操練。 《聖經》中有著“愛仇敵”的操練指南。

我們愛,因為 神先愛我們。人若說“我愛 神”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(有古卷作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呢?”)。愛 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。 (約翰一書4:19-21

神在意我們跟祂的關係,還有我們跟其他人的關係。

神先愛我們; 耶穌釘十字架赦免了我們的罪,所以我們如果同樣愛神的話,我們應當聽從祂的話語,學習祂的模樣去赦免人,然後去愛人。

基督徒在愛心生活的實踐上,並非單純一種道德行為的操守,而是生命與神合一和相交的自然流露。神就是愛,我們既是由神而生; 我們的生命既是源於祂,那麼,愛就是我們生命的表現,一個十分明顯的標記。

耶穌對他說:“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 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”(馬太福音22:37-40

愛神的心是一切的源泉,因為那是耶穌告訴我們的最大的誡命。而與之相仿的就是愛人如己。約翰在《約翰一書》中再次這個誡命,並更加直接且強烈的把“愛神”與“愛人”鏈接了起來,說道,“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。”

弟兄們,世人若恨你們,不要以為希奇。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沒有愛心的,仍住在死中。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。 (約翰一書3:13-15

再看主耶穌的教導,我們愛自己的配偶和孩子,是因為他們可愛嗎?我們愛自己的上司、同事,是因為他們友善有禮嗎?我們愛總統主席、政府官員,是因為他們行得正直嗎?路加福音第10章裡,法利賽人問主耶穌,“誰是我的鄰舍? ”,言下之意便是”誰可以做我的鄰居,讓我愛他如己呢?”耶穌講了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以後,反問那法利賽人,“誰是這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呢?”,這法利賽人回答說,“是憐憫他的。”於是主耶穌說,“你去照樣行吧”。這讓我們學習到,我們不該問“誰是我的鄰居”,而應該問自己,“我怎樣去愛那人如己,因此他/她就成為我的鄰居”! (路加福音10:25-37)。

很多基督徒對主耶穌教導“愛你的仇敵”並不陌生,也對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之時,仍為那些逼迫他的人禱告,感到萬分敬佩與動容。但當我們委屈受傷時,要實踐耶穌愛仇敵的教導卻相當不容易,因為我們心裡會想:明明是對方傷害我,我還要為他禱告祈求,這樣會不會太不公平了?其實,我們只要真正理解耶穌的用意便能釋懷,重點不單是為那些傷害我們的人,更是為了我們自己。

很多基督徒提到彼此相愛的教訓,就會指出很多困難,將不能彼此相愛理由歸咎於別人或所處身的環境。例如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現象; 生活的方式未能提供相交的機會; 家庭背景形成一些古怪的性格等。總言之,他們心中的問題就是,「我沒有機會去愛! 我不曉得如何去愛!」 他們所提出的困難都十分實際,可惜卻忽略了另一個事實,就是基督徒的生命曾經有一個巨大的轉變。聖靈將我們重生,我們是由神而生的一群人,這位愛的神是我們生命之源。

可是我們人人並不能做到完全,常常憂慮心驚,害怕與人交通關心他人,更別說愛仇敵了。

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。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 (腓立比書4:6-7

神也體諒我們的軟弱。在《腓立比書》中,祂安慰我們“只要”凡事藉著禱告,祈求和感謝,然後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,就可以了。當我們願意順服神的旨意,邁出愛仇敵的第一步,那麼剩下的就交給神吧。祂是信實的,是良善的神。

Sharing: Joyce & Chari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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